每个在政协机关工作的同志,从参加工作的第一天起,直到退休或者离职,漫长的几十年里,都要与机关公文打交道。长期在政协机关工作的同志都知道,从一定意义上讲,机关公文写作的质量,决定着个人职务职级的晋升、评先评优荣誉的获得。习近平总书记对机关工作非常重视,在2023年9月对新时代办公厅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他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提升政治能力,落实政治责任,建设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作为政协机关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协公文写作要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作为根本遵循和指针。
一、完整理解公文内涵
我国公文写作的历史极为悠久。据考证,早在5000多年以前就有了国家雏形的原始文明活动,诸如征讨、民主选举、征询商议、祭祀等等。这些公务活动的进行需要形成相应的文字材料。随着阶级的出现和国家的产生,统治阶级为了实行自己的统治,越来越需要通过相应的书面载体来发布政策、施行政令。因此,公文写作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为活动应运而生,由此出现了大量的公务文书。
公文,是公务文书(又称公务文件)的简称。关于公文的定义,现行党和国家的公文法规都有明确具体的表述。1993年11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一次从公文的形成范围、性质、功能和体式等方面,对行政机关公文的定义做出了明确界定。2000年8月24日,国务院修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再次沿用了原有的表述,第二条明确规定:“行政机关的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这份文件只对行政机关的公文进行了界定,并未涵盖党的机关公文。1996年5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了《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第二条中对党的机关公文作出界定:“是党的机关实施领导、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的规范格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和交流情况的工具。”
从二者的表述中可以看出,党的机关和行政机关对公文内涵的界定有较大区别,直到2012年4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才第一次将党政机关公文的概念统一明确,并沿用至今。文件指出,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党政机关公文主要有15种。由于这15个文种是党和国家在公文管理法规中明确规定的,所以一般称其为法定文种,也称为通用公文。具体是决议、决定、命令(令)、公报、公告、通告、意见、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
除上述15种法定公文以外,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组织的实际活动中,还经常使用30多种常用的应用性文种,也称为事务公文,主要包括指示、条例、规定、计划、规划、工作要点、工作总结、讲话稿、开幕词、闭幕词、简报、调查报告、大事记、章程、细则、制度、办法、守则、布告、批示、规则、工作报告、述职报告、纲要、方案、安排等。
除此之外,还有竞聘演讲词、考察报告、协议书、行政奖励及处分决定、公约、讣告、悼词、工作纪实等等,种类十分繁杂。
二、当前机关公文写作通病
公文写作不是一蹴而就的过程,需要辛勤耕耘、反复打磨。在“耕耘”过程中,通常会出现以下问题:
(一)文种不正确。一是文种杂糅。将多种文种合在一起,形成杂糅。如将请示和报告合在一起,形成“关于......的请示报告”或者“关于请示.......报告”等。二是上下一致。不会变通,上级是什么文种,下级也采用什么文种,上下一般粗,特别是一些综合性文件,要结合本地实际,添加新的、有特色的内容。如: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市县政协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1〕57号),到我省的时候,省委办公厅印发的是《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市县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22〕26号),很明显,省委进行了变通处理。
(二)标题不准确。公文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名称、公文事由、公文文种三要素组成。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党政机关公文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其格式为:发文机关+关于(介词)+事由+的(结构助词)+文种。如:《中共中央关于面向21世纪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会服务工作的意见》。从语法角度讲,事由部分的构成一般是“动词+名词”的动宾结构,而现在很多公文在写事由部分时,要么结构颠倒,要么缺少动词。
(三)结构不严谨。一是结构层次序数标记不严谨。按照2000年8月24日国务院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个别公文仍然存在结构层次序数标记不规范问题。二是结构不齐全。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个别公文在这些方面总会“打折扣”。
(四)逻辑不清晰。一是提法不按照规范。如一些时政类提法都是规范提法,不能颠倒顺序,也不能任意更改,更不能增加或减少字词。但在日常写作中,偶尔会出现不规范的提法,比如将“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颠倒顺序写成“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写成“成渝双城经济圈”等等。二是标题和内容脱节。小标题要为大标题服务,小标题后面的内容要围绕小标题展开论述,千万不能脱节,但个别文章存在下笔千言、离题万里的情况。三是同级标题之间的关系互相杂糅。同一层级的标题可以是并列、递进、叙事(时间先后)关系,但不能是包含杂糅关系。四是内容糅杂。有的公文在阐明意义和指出问题时总结成绩,讲张三时说李四,讲教育时说卫生等,让人产生“弯弯绕”的感觉。
(五)语法不通顺。一是语句成分残缺。一个完整的句子,不论长短,都应该有主谓宾结构,有的可以承前省略,也可以承后省略,但在写作中,偶尔会发现成分残缺。比如:“通过今天的培训,使大家的写作水平有了明显提高。”这是从小学高年级开始就在修改的缺主语病句,但在公文写作中还是会偶尔出现。二是语气不连贯。有的句子,晃眼一看,没有问题,但是读起来给人的感觉就是不连贯,有点拉大锯、结结巴巴的难受感。比如:“会议听取了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关于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的通报,市政府办负责人在会上做了重点提案办理的情况介绍”,如果改成“会议听取了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关于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的通报,听取了市政府办负责人关于重点提案办理的情况介绍”就语气连贯多了,原因是修改后主语一致,而原句有两个主语。
(六)标点不恰当。标点符号简称标点,是辅助文字记录语言的符号,是书面语的有机组成部分,用来表示语句的停顿、语气以及标示某些成分(主要是词语)的特定性质和作用。
2011年12月3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2012年6月1日实施的《标点符号用法》(GB/T15834-2011)载明,常用标点符号共有17种。这些常用的标点符号,根据它们的性质和作用,大致可以分为点号和标号两大类。
标点符号常见的错误有:
1.用句号的错误方面,一是图或表的短语式说明文字,中间可用逗号,但末尾不用句号。即使有时说明文字较长,前面的语段已出现句号,最后结尾处仍不用句号。但很多时候用了句号。二是表示年月日省略的下脚点和用作序号的阿拉伯数字或拉丁字母序号后面的下脚点很多时候用成了句号或者顿号。三是冒号后面有引号,引用原文的,句号在引号里面,很多人把句号放在引号外面。
2.用分号的错误方面,分项列举的各项有一项或多项已包含句号时,各项的末尾不能再用分号,个别人却使用了分号。
3.用顿号的错误方面,一是标有引号的并列成分之间、标有书名号的并列成分之间通常不用顿号。若有其他成分插在并列的引号之间或并列的书名号之间(如引语或书名号之后还有括注),宜用顿号,这两种情况使用时容易出错。二是标示序次语的括号之后不能再用顿号。
4.表示并列关系时逗号和顿号的错误方面,逗号和顿号都表示停顿,但逗号表示的停顿长,顿号表示的停顿短。并列词语之间的停顿一般用顿号,但当并列词语较长或其后有语气词时,为了表示稍长一点的停顿,也可用逗号,使用时容易出错。
5.用连接号的错误方面,标示日期起止时不规范,比如:“3一10日”,正确的应为:“3日一10日”。需要说明的是,浪纹线连接号用于标示数值范围时,在不引起歧义的情况下,前一数值附加符号或计量单位可省略。
三、治愈机关公文通病“良方”
要治愈机关公文写作中的通病,达到“文经我手无差错”目的,“良方”就是:
(一)提高政治站位。做文字工作的人要有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政治意识,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如何做到有站位?最根本的是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深悟透。特别是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精髓要义以及蕴含其中的大逻辑、大脉络、大智慧,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如果政治站位上不去,材料的站位就上不去,工作的站位就更上不去。
具体来讲,就要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及历次全会报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从报告和讲话中寻找灵感,汲取政治营养,提高政治站位。还要每天阅读党的各级报纸杂志,坚持3年至5年,政治站位会在潜移默化中逐年提升。
(二)准确选择文种。公文文种的选择要准确,不能错用或者混淆滥用,一定要避免文种杂糅。公文文种的使用具有单一性,采用何种文种,直接受制于公文的内容表达需要。此外,不同的行文方向和行文目的对文种的采用也有极为重要的影响。具体来说,必须把握五点:一要严格按照国家最新规定的文种名称使用,不能自编自造,以保证其准确性;二要依据不同的行文关系选用相应的文种;三要根据发文机关的职权范围来选用恰当的文种;四要根据不同的行文目的选用恰当的文种;五要注意区分相近易混文种,避免错用或混用。为达到上述要求,必须下苦功夫,悉心研究每种公文的性质、特点及其各自的使用功能,特别注意辨析它们之间的细微差别。只有这样,才不至于在选用文种时张冠李戴。
(三)把握标题要求。在公文的整个结构要件中,标题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是全文的纲目和“眼睛”。要使公文标题合乎规范,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在拟制时,应当认真把握和遵循如下“八字诀”:一要准确。这是公文标题拟定的最基本要求。尤其是“事由”部分的内容表达要准确无误,与正文所述内容完全吻合,即通常所谓“题文相符”。为此,要求作者必须全面、准确、具体地了解和掌握所反映内容的总体面貌,不能满足于一知半解抑或浅尝辄止;要求作者具备较高的综合概括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用极其精简的语言将所要反映内容的实质提炼出来,务求准确,不能有所疏漏。二要简洁。其途径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竭力压缩事由部分的文字,使之简得不能再简。要以少胜多,言约意丰,切忌繁冗杂乱,啰嗦累赘。当然,也决不能刻意求简而使“事由”表意含混不清,甚至造成歧义。第二种是在特定条件下,适当省略标题的某一构成要素,也可使之趋于简洁。文中必须标明,不能省略,否则便不成其为公文;可以省略的要素是“发文机关”和“事由”。三要齐全。公文标题应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文种三要素构成,这是现行党和国家有关公文法规的普遍和一致的规定。其中《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一般应当标明发文机关。”《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规定:“文件标题一般由发文机关名称、公文主题和文种组成。”因此,公文标题的构成要素除在前文所述特定条件下可以省略以外,一般不得随意缺漏。公文标题的拟制讲求要素的齐全和完整,其作用显而易见。它既有利于促进和维护公文标题的统一化和规范化,便于受文者准确了解发文的机关、公文内容及所用文种,以有利于公文办毕后对其进行编排检索和立卷归档。同时,还有利于运用电子计算机进行管理,以适应办公自动化的需要。如果在标题拟制中不注意这一点,当省不省,不当省者乱省,则势必导致不应有的混乱,给工作造成麻烦甚至不必要的损失。四要美观。即指公文标题拟定以后,要将其在文面上妥当、合理地进行排列位置,使之清晰整洁,醒目匀称,美观得体。
(四)理清逻辑关系。公文写作是思维的外化,只有“想明白”才能“写清楚”,否则,就会给人逻辑混乱、不知所云的感觉。在动笔前,要理清逻辑脉络,这是构建逻辑的基石。常见的逻辑模型有:
1.“事由—依据—措施—要求”逻辑:适用于大多数规范性、指导性公文,逻辑严谨,环环相扣。
2.“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办”逻辑:这是最经典的问题解决模型。“是什么”主要阐述背景、现状或提出问题;“为什么”主要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或开展工作的依据;“怎么办”主要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路径或具体要求。
3.“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逻辑:与第二种有点类似,是毛泽东同志提倡的文稿构思基本模式,尤其适合重要的指导性文件。
理清脉络后,就要搭建严谨的篇章结构,一个清晰的结构能让公文内容如“行云流水”。篇章结构一般要遵循“总—分—总”结构模式,“开头(总)”:开篇明义,直接点明主旨,让读者第一时间了解核心内容;“主体(分)”:围绕主旨,分条列项进行阐述,这是公文的核心部分,需要逻辑严密;“结尾(总)”:总结全文,呼应开头,或提出希望、要求,形成闭环。
(五)明确写作规范。现代机关的公文写作,也有自己的话语体系和行文方式。《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对公文起草提出了二十四字规范:“内容简洁、主题突出、观点鲜明、结构严谨、表述准确、文字精炼”。这二十四个字概括起来,最核心的就是四个字:“明白晓畅”。好的材料不需要刻意雕琢,也不需要玩文字游戏,就是要通俗易懂、简便易行,有针对性、操作性。
写作规范中,最容易忽视的是标点符号。要按照新修订的《标点符号用法》(GB/T15834-2011)要求,规范运用,避免出现常识性错误。
(六)增加生活积累。泰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这两句古语说的是积累的重要性,写公文更要靠积累。
要把公文写好,必须要有一些“标配”,“四件套”少不了:一是业务知识,就是跟工作相关的理论、政策乃至学术知识等,重点是文秘知识,学习公文的有关规定,如中办国办2012年印发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自2012年7月1日起执行);二是信息资料,就是尽可能收集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类工作信息、文件、讲话、文章等;三是工作素材,就是部门工作的基本现状、存在问题、下一步打算等,要在平时注意积累;四是经历经验,就是一定时间长度的实际工作经历以及一定厚度的材料写作经验。
(七)充实文章内容。通俗理解就是文章要实,不能空,至少没空话、套话、废话,能用两三句话说清的,就不要用四、五句。很多文章标题做得漂亮,但拿起来一看,没有实质性内容,那就是一个“花架子”。机关公文要注意分段、断句。很多同志写稿子经常一段就是两三页,一句话能有半页纸,读起来费力,听起来费劲。这几年中央和省委下发的文件,很少有过长的段落和句子,经常一段就只有一句话、两三行。分段、断句要从文字表达的实际出发,要注意四点:一是单一性,一个段落原则上只表达一个中心内容,不能把几个不同的内容拼凑、糅合在一起;二是完整性,即一个中心内容尽量在一个段落或者成部分的几个段落里说清楚,不能分散在几个段落或几个部分里讲;三是连贯性,就是前后段的内容要有承继关系,不能彼此脱节或用不相干的文字段落从中间打断;四是整体性,一篇稿子要全文一体,各个组成部分讲的要是一个层面的内容,共同组成支撑这篇稿子核心观点的论据,不能头重脚轻、七拱八翘。
(八)反复沉淀文稿。俗话说:“玉越琢越美,文越改越精。”只有经过反复修改的文章才是好文章。公文写好后,不要急于出手,要冷却沉淀一定时间,等有新的感悟、新的体会后,再字斟句酌,反复修改。这不仅是对审核公文的领导负责,也便于我们养成认真负责的写作习惯。
对沉淀文章的作用,古今中外的文学大家都有精辟的论述。作家巴金说:“写到死、改到死;用辛勤的修改来弥补自己作品的漏洞”。鲁迅说过:“写完后至少看两遍,竭力将可有可无的字、句、段删去,毫不可惜。”契诃夫说:“写得好的本领,就是删掉写得不好的地方的本领”。
(九)热爱公文写作。写材料也有个“三重境界论”,就是“不怕写、写不怕、怕不写”。要做到这个语序不同的“三个字”,需要有为文字工作投入真感情的奉献情怀,从内心深处热爱公文写作,而不是抵触公文写作。不怕写,任何材料来了都不怕,说明你有写材料的勇气和能力;写不怕,写得再多、再难、再苦也不怕,说明你有钻研的韧劲、能吃苦的精神,同时也还有反复修改、不怕推倒重来的强大心理承受能力;怕不写,说明你始终有一种危机感,怕写作能力不被认可,领导不给机会让你写。有了这样的心态,实际上就是一种“空杯”心态,说明你始终在加强学习、与时俱进。写材料是公认的“苦差事”,过去我们常说,写材料的人是“政治上的红人、工作上的苦人、生活中的穷人、家庭里的罪人”。但这种“苦差事”,对机关年轻干部来说,是一种最有效的淬炼,能够快速提高理论水平、业务水准、思维能力、大局观念等综合素质。
我们对自己起草的公文追求,要精益求精,有精品意识,至少不能有错别字、语句不通、标点符号不对等明显错误。每个机关工作人员都要珍惜岗位,沉下心来,耐住寂寞,上下求索,勤学苦练,一笔一画、一字一句用文字书写出无怨无悔、绚丽光彩的人生奋进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