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6日政协广安市第四届委员会第31次主席会议通过,2022年2月16日政协广安市第六届委员会第2次主席会议修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有关加强调查研究工作的文件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精神,加强和改进全国政协调研工作,推进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体要求
1. 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服务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坚持正确方向,准确把握政协的性质定位;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调研作为人民政协履职的基础性工作加以推进;坚持问题导向,增强调研工作的针对性,努力使所提对策建议有的放矢;坚持“身入”更要“心至”,用心座谈走访、细心摸清情况、潜心研究问题、精心提出对策;坚持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既注重建言献策的成果,又注重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自我提高,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打牢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坚持改进作风,切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中省市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文件中“改进调研视察考察工作”的相关规定,增强责任心,确保调研活动务实高效;坚持求同存异,尊重各种不同意见,实现发扬民主与增进共识相统一。
二、选题确定
2. 选题原则:突出重点、适度超前、量力而行、解决问题、推动工作。
3. 选题范围: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及中共四川省委、广安市委重大决策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落实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的措施;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问题;全市某一领域、某一方面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人民群众反映突出、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问题;政协工作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等。
4. 课题提出:
(1)市委交办、市政府提请调查研究的课题;
(2)市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调研课题;
(3)市政协各委室由分管副主席牵头,分别与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和对口联系部门进行协商,提出调查研究课题;
(4)配合全国政协、省政协调查研究的课题;
(5)必要时,可面向市政协各参加单位、市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征集课题。
5. 课题审定:市政协各专委会起草各自年度调研计划(包括调研题目、时间、地点等),报经秘书长办公会议、秘书长会议汇总研究,形成市政协年度调研计划草案,报主席会议(或主席办公会议)审定,列入市政协年度工作要点,并从中确定部分重点课题,重点课题经审定后列入市政协常委会议协商议题。市委、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根据阶段性工作临时提交的协商议题,由市政协相关委室承接并报市政协主席审定后,确定是否作为课题组织调查研究。市政协主席会议视察及专委会视察,根据视察课题需要,可作为调研课题于视察前组织调研。
三、组织实施
6. 制定调研方案。调研组织单位根据调研计划,制定详细的调研方案,主要内容包括:调研题目、目的、地点、日程、调研组成员初步人选、调研提纲、调研成果体现方式、新闻报道安排、后勤保障等。
7. 成立调研组织。调研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一般由联系相关专委会或界别的副主席担任,也可由副主席委托专委会主任或副主任担任。调研组成员一般在10人以内,以本专门委员会委员为主,适当吸收有关方面人员参加。重要调研活动,调研组设立临时党组织,调研组成员和工作人员中的中共党员参加临时党组织。可以课题为纽带,有关专委会之间配合调研,与民主党派联合调研,与智库合作调研,与地方政协协同调研。有的调研题目,可委托所在地市政协委员活动小组召集人牵头,组织住当地的市政协委员开展调研。
8. 收集相关情况。在实地调研之前,参加调研的委员应尽可能多地熟悉涉及该项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及相关规定;负责调研工作的市政协相关专委会可根据调研课题需要,安排情况介绍会,邀请相关部门介绍情况。要注意加强委员与部门的互动交流,尽可能多地掌握调研内容的现实情况,使调研的问题更集中、认识更深入、思路更清晰。
9. 深入实地调研。要放下架子、俯下身子,耐心倾听、虚心请教,既摸清综合情况又了解典型案例,既听干部意见又听群众意见,既了解成绩经验又发现问题不足,对重要数据和材料加以核实,真正把各方面情况摸清吃透。要深入实地调研,全面掌握第一手材料。可以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个别交流等方式进行;座谈会既应邀请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介绍情况,也可邀请相关社会组织、企业和群众代表、专家学者参加。实地考察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防止做样子、走过场,要点面结合,注重从不同侧面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可采取整体调研与分组调研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小而精”的调研小组,开展定向定点调研,深入基层“解剖麻雀”。个别交流要选择情况熟、有见解的同志参加,以便集中、深入地探讨问题。
10. 组织讨论研究。实地调研后期或结束后,应及时安排调研组召开研讨会,总结交流调研体会,探讨相关问题,研究确定调研成果构架和核心内容。要鼓励调研组所有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特别要重视委员不同意见的讨论,以集思广益、扩大共识。要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方法,坚持定性和定量结合、宏观和微观结合、静态和动态结合,对调查材料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思考、分析、综合,透过现象看本质。
四、成果转化
11. 提高成果质量。根据调研情况和调研组成员意见及时撰写调研报告等。调研报告一般应在调研结束后两周内完成(调研报告形成后,应送市政协研究室审核)。调研成果要尊重调研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分析和归纳问题,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对策建议。要文风朴实,言简意赅,观点鲜明,言之有物。
12. 丰富建言形式。把调研与政协履行职能的多种方式结合起来,加强调研资料的整合与共享,综合运用调研报告、提案、会议发言、政协信息等形式建言献策。可推荐委员代表调研组在政协全体会议、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专题协商会议上发言。
13. 规范报送程序。课题组负责将调研报告送秘书长会议审议,修改完善后送主席会议成员征求意见,经分管副主席审核后报主席审定。重点课题调研报告应经主席会议讨论后提交常委会议审议。
14. 及时报送。有关委室负责及时完善经主席会议或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的调研报告,报市政协主席签发,以“中共政协广安市委员会党组”名义报市委并抄送市政府;市政府提请政协调研的课题、政协建议案等,以“政协广安市委员会”名义送市政府并报市委。市政协主席会议视察及专委会视察前组织的调研所形成的调研材料,呈送参与专题视察的市委、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及相关委室负责人参阅。
15. 促进成果转化。强化重大调研成果的跟踪、反馈和评估,促进调研成果转化运用。及时跟踪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对调研成果的批示情况,收集部门对委员所提意见、建议的吸收采纳情况,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给调研组成员及主席会议成员。
16. 汇编成果。每届对调研成果进行汇编,供学习和交流。
17. 加大宣传力度。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探索利用网络等新媒体,加强对调研成果的宣传报道,以扩大影响力。重要调研活动邀请媒体记者随团进行报道。
五、附则
18. 本规定自市政协主席会议通过之日起实行。由市政协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