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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广安市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同意郑建军同志不再担任政协广安市第六届委员会副主席的决定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6年02月11日 点击数:


(2026年2月10日政协广安市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2026年2月10日政协广安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确认)


因任职年龄到限,本人请辞,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政协广安市第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郑建军同志不再担任政协广安市第六届委员会副主席职务。